近日,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公告稱,為貫徹“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”的發展理念,進一步推動經濟社會發展,方便群眾出行,自2019年6月19日起,在全市範圍內解除多用途貨車(皮卡車)和懸掛新能源機動車號牌的輕型、微型載貨汽車的城市道路限行措施。
即日起,上述車輛無需再行辦理車輛通行備案或許可,但應當遵守根據大氣汙染防治、高峰時段交通流量管控等需要而依法製定的其他通行管理規定。
據悉,通告所稱多用途貨車(皮卡車),是指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、核定乘坐人數小於等於5人(含駕駛人)、駕駛室高度小於等於2100mm、貨箱欄板上端離地高度小於等於1500mm、設計總質量小於等於3500kg的貨車。